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訊(通訊員 王貴生、李川)隔夜酒被查,竟是醉駕,男子面臨10年內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且終生禁駕營運車。7月10日,廣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對涉嫌醉酒駕駛人程某某予以刑事立案。
7月7日8時22分許,家住孝感市大悟縣劉某村、37歲的程某某駕駛鄂K732XX宇通牌重型特殊結構貨車,從大悟縣送貨到廣水市李店鎮(zhèn),行至“廣仙線”6公里路段處時,正在此路段開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動的廣水交警中隊民警,在例行對其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,該男子酒氣十足,民警認為程某某有酒駕或醉駕嫌疑。
當民警決定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,程某某毫不隱瞞地說:“昨天晚上的確喝了酒,但到現(xiàn)在已過去10多個小時,隔夜酒不可能是酒駕,更不會是醉酒駕駛”。民警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,其酒精含量為118mg/100ml,屬醉酒駕駛機動車。后提取血液送檢,其酒精含量為107.59mg/100ml。
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(guī)定,7月10日,廣水公安交警依法對涉嫌危險駕駛的程某某立案偵查,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,10年內不能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且終生禁駕營運車。面對處理結果,程某某悔恨不已。
交警提醒:醉酒駕車不但嚴重違法,而且十分危險,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,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堅決做到“開車不喝酒、喝酒不開車”,只有遠離酒醉駕,文明駕車,才能平安回家。
Copyright ? 2001-2025 湖北荊楚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
互聯(lián)網新聞信息許可證 42120170001 -
增值電信業(yè)務經營許可證 鄂B2-20231273 -
廣播電視節(jié)目制作經營許可證(鄂)字第000號
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(jié)目許可證 1706144 -
互聯(lián)網出版許可證 (鄂)字3號 -
營業(yè)執(zhí)照
鄂ICP備 13000573號-1 鄂公網安備 42010602000206號
版權為 荊楚網 www.cnhubei.com 所有 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