舉報毒品違法犯罪,最高可獲獎勵30萬元,今日,武漢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介紹,武漢市公安局、市財政局、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聯(lián)合下發(fā)《武漢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》,吁請廣大市民積極舉報。
市民群眾發(fā)現毒品違法犯罪如何舉報?可以通過書面材料、電話、來訪等方式向公安機關舉報。也可以打110報警。武漢市公安局舉報專線:027-82789110,傳真電話:027-85396034。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檢舉、揭發(fā)毒品違法犯罪的義務,有獲得舉報獎勵的權利。安檢、旅檢、貨檢、郵檢、物流、快遞等從業(yè)人員在查驗工作中發(fā)現并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,協(xié)助公安機關破獲案件的,按照所繳獲毒品、涉毒物品的數量及獎勵標準,直接破獲案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對提供毒品犯罪線索人員進行獎勵。
根據《武漢市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》,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公安、檢察、審判、司法行政、國家安全、武警、軍隊、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;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機關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實、在押犯罪嫌疑人揭發(fā)他人毒品犯罪事實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線索的,不適用本辦法。
》》》哪些舉報線索是有效的
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線索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,經查證屬實的,對舉報人予以獎勵:
(一)舉報發(fā)生涉及我市轄區(qū)內的或者涉及我市的毒品違法犯罪案件線索;
(二)有明確具體的舉報對象、違法犯罪活動時間、地點、人員、物品等基本舉報事實;
(三)舉報時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機關掌握,或雖被公安機關掌握,但舉報人舉報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(fā)揮重要或者關鍵作用;
(四)符合舉報獎勵的其他必要條件。
》》》獎勵標準
舉報毒品違法犯罪,給予一次性獎勵。各區(qū)可參照下列標準,根據本區(qū)實際情況予以調整:
(一)繳獲毒品、易制毒化學品數量分別以海洛因、麻黃堿為基準進行折算(附件1)。
(二)舉報毒品違法犯罪活動或者線索,繳獲毒品10克以下,獎勵300元;繳獲 10克以上50克以下,獎勵500元;繳獲50克以上100克以下,獎勵1000元;繳獲100克以上500克以下,獎勵2000元;繳獲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,獎勵5000元;繳獲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,獎勵1萬元;繳獲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,獎勵2萬元;繳獲10千克以上30千克以下,獎勵3萬元;繳獲3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,獎勵5萬元;繳獲50千克以上80千克以下,獎勵10萬元;繳獲8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,獎勵20萬元;繳獲100千克以上視情獎勵不少于20萬元。
(三)舉報毒品犯罪活動或者線索,繳獲易制毒化學品1千克以下,獎勵500元;繳獲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,獎勵1000元;繳獲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,獎勵2000元;繳獲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,獎勵5000元;繳獲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,獎勵2萬元;繳獲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,獎勵5萬元;繳獲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,獎勵10萬元;繳獲500千克以上1噸以下,獎勵20萬元;繳獲1噸以上視情獎勵不少于20萬元。
(四)舉報制毒工廠的,每查處一家,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、繳獲毒品及制毒前體、配劑數量等情況,獎勵2萬元至20萬元。
(五)舉報制毒物品、制毒設備等其他制毒線索破獲制毒案件的,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,繳獲制毒物品、設備等情況,獎勵1萬元至10萬元。
(六)舉報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,抓獲公安部懸賞通緝毒販,按照懸賞金額獎勵;抓獲公安部在逃人員信息庫中毒販,按照公安部追逃獎勵辦法獎勵。
(七)舉報吸食毒品人員的,每查獲1名獎勵300元,多舉報、多獎勵,每案最高獎勵5000元。
(八)舉報存在吸毒問題的公共娛樂場所、會所、賓館、出租屋等場所,一次性查獲吸毒人員3名以上的,根據查獲吸毒人員數,每案獎勵2000元至2萬元。
(九)舉報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,每抓獲1人,獎勵500元。
(十)舉報正在非法種植罌粟或大麻的,1畝以下每案獎勵1000元;1畝以上的,每案獎勵2000元;舉報發(fā)現非法買賣、運輸、攜帶、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毒品原植物種子50克以上或罌粟幼苗5千株以上、大麻種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萬株以上的,獎勵1000元人民幣;經舉報人提供線索,公安機關抓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,每抓獲1人獎勵2000元。
(十一)對符合多項獎勵的同一舉報,合計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30萬元。
(十二)舉報其他涉毒違法犯罪線索的,根據查證情況在上述獎勵幅度內視情予以獎勵。
(十三)舉報人或其所提供的舉報信息在特別重大毒品案件偵辦中,發(fā)揮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貢獻的,經報市公安局批準后,最高可獎勵30萬元。
》》》如何保障舉報人安全
市、區(qū)公安機關、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建立舉報保密制度。未經舉報人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或者泄露舉報人姓名、身份、住所、工作單位等其他信息資料。
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。打擊報復舉報人,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》》》虛假舉報所面臨的處罰
報人應當對舉報行為負責。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、陷害他人或者獲取非法利益的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相關處分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對舉報線索未認真核實,導致不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人獲得獎勵的;
(二)偽造舉報材料,伙同或者幫助他人冒領獎勵的;
(三)向被舉報人通風報信,幫助其逃避查處的;
(四)因工作失職導致舉報相關信息泄密的;
(五)利用在職務活動中知悉的毒品違法犯罪情況或者線索,通過他人以舉報的方式獲取獎勵的;
(六)其他違紀違法情形。
來源:楚天都市報 記者 吳昌華 通訊員 張斌
(責任編輯 張智美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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